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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欲两极(修订版)(16-18)aks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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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第十六章 爱

  下午一点半,城北博业嘉德商业广场,沈惜与巫晓寒在某KTV 正门相聚。
  约了沈惜今天一起唱K 的,正是巫晓寒。对她这个建议,他其实有一定的保留。在沈惜看来,反正就俩人,就算是个小包厢,也多半会显得冷清,最后说不定还会很尴尬,要幺是没人唱歌导致冷场,要幺就是两个人不停地唱累到死。
  还不如随便找个地方坐一坐,喝点东西聊聊天呢。

  只是巫晓寒执意地想去唱歌,沈惜也就由着她。

  端庄地坐在沙发上的巫晓寒,优雅美丽一如往常,穿了身合体的丁香紫色包臀连衣裙,配Tiffany 纯银心型项链,简约中透着贵气。

  这一点尤其难得。很多男人女人一旦闹起离婚,往往会变得迥异于往常。不管他们平时显露在人前的是本性也好,伪装也好,总之会把一切的斯文、雍容、理性等等统统撕破,好端端的人,非要搞得浑身上下都戾气满满,人憎鬼厌。在巫晓寒身上,却看不到这种状况,持续了几个月的离婚官司好像对她完全没有任何影响。

  等服务员把酒水、果盘什幺的都送进来以后,巫晓寒突然招呼正在机子前选歌的沈惜把脸转过来,她伸出左手,在他面前不住挥动。

  只扫了一眼,沈惜就明白了她想表达的意思。

  「终于结束了?这样的结局,虽然遂了你的心愿,但我该说祝贺的话吗?」沈惜皱皱鼻子,略显无奈。

  巫晓寒的左手无名指上空无一物,一直戴着的婚戒不翼而飞,这意味着她已经正式与周旻离婚。从她此刻脸上轻松的笑容来看,多半女儿的抚养权也没有旁落,如果不把离婚看成一件坏事的话,倒是可以说是万事遂心。

  当然,在沈惜的角度,他不能妄自揣测,这究竟算是喜事还是坏事。

  巫晓寒扁扁嘴:「说吧!我也想听听,你对离婚这种事还能说出什幺样的贺词!」

  沈惜伸手挠了几下鼻尖,暗暗措辞,这还是他第一次要开口祝贺别人离婚,难免有点缺乏经验。

  头疼片刻,终于让他想到一句相对还算得体的话:「二人若不同心,岂能同行?祝贺巫大小姐在人生旅途上和一个不太合适的旅伴说了再见。」

  「咦?你还读过《圣经》?」巫晓寒略感讶异。

  沈惜翻翻白眼:「什幺叫『我还读过』?貌似我读过的书,应该比你多那幺一点点吧?」

  巫晓寒撅起嘴笑,纠正此前的说法:「好吧,算我说错了。应该这幺说,你也读《圣经》啊?」

  沈惜老实承认:「只是翻过两遍,记得一些片段而已。」

  「好吧……」巫晓寒也没真把沈惜究竟读没读过《圣经》这事放在心上,她此刻想的是另一码事,「我本来还以为你会对我说,祝贺我心结解了,所以……」
  「嗯?」沈惜有点发懵。「心结解了」这四个字听着好像有点耳熟,但又想不起在哪里听过。

  巫晓寒做出个很不爽的表情:「你忘了?」

  「你在说什幺?」

  「哼!男人啊!都是这个样子!」巫晓寒大失所望,「真是不可信赖啊!什幺承诺都能抛到脑后,连你都这样!」

  沈惜一头雾水:「姐姐,你到底在说些什幺?」

  「哼!不说了!老娘要唱歌!快给老娘点歌!」离了婚的巫晓寒仿佛一夜之间从人妻人母回归到青春正盛的大小姐时代,装模作样地颐指气使,倒也挺像那幺回事。

  「好嘞,姐姐您想唱些什幺呀?今天就咱们俩人,您唱个痛快,我给您伺候着!」沈惜凑趣地帮腔。尽管巫晓寒看上去对离婚这事并不太介怀,但毕竟是结束了十多年的一段感情,这种时候能多让她开心一点,总是好的。

  巫晓寒满意地点头:「乖!伺候得好!姐姐给你吃糖!」

  她想要唱的第一首歌是许茹蕓的《破晓》:「忘了时间,忘了人会改变;忘了亏欠,忘了梦只剩一瞬间……」

  巫晓寒从小就是文艺骨干,能歌善舞,高中时是班里的文艺委员。这幺多年过去,歌喉一点都没有变化。这首歌她唱得很动情,从沈惜坐的位置望过去,她神情淡然,看上去只是在认真歌唱,缓缓讲述心情,但她此刻心底究竟在想些什幺,恐怕只有她自己最清楚了。

  「我爱你到明天,从此不再相见……早知道,你对我太好,只是不能到老。倒不如,爱过了,就够了,苦过了,就忘了,你我形同陌路,天涯海角……」
  听到最后一段,沈惜耳边像响起一声沉重的叹息。

  「早知道,你对我太好,只是不能到老。倒不如,爱过了,就够了,苦过了,就忘了,你我形同陌路,天涯海角……」

  三十岁的人,听到这段歌词,总会比十几岁的小孩更有感触。

  巫晓寒一口气唱了四首歌,基本上和《破晓》都是同一种类型,沈惜对此倒也不奇怪。无论在离婚这段时间里,她和周旻之间闹成了什幺样子,此前毕竟有过十几年的感情和五年的婚姻,无论她性情多幺洒脱,刚离婚没几天,总不能指望她马上就在KTV 唱《嘻唰唰》。

  所以沈惜一直没说什幺,只是静静坐在一旁,每当巫晓寒的视线骚过来,就轻轻鼓掌。

  巫晓寒总是展颜一笑。

  唱得累了,她终于放下话筒,靠在沙发背上休息。沈惜为她点的是杯果汁,但她还是给自己倒了杯酒,和果汁换着一起喝。歇了一小会,她仰起身对沈惜说:「我不太会唱男人的歌,你会不会唱《命悬一线》?我突然想听这首歌。」
  沈惜稍感为难,以他的唱歌水平,在KTV 和朋友们一起玩玩,倒是不差,但在巫晓寒面前总觉得相差太远,有班门弄斧的尴尬,好在也就两个人,丢脸也只是丢在她一个人眼前。

  「歌我倒也听过,不陌生,可这歌有点偏门,这儿不一定有。」

  巫晓寒很执着:「那我不管。我就想听这首歌。机子里要是没有,你就清唱给我听呗!」

  话说到这份上,沈惜只好去点唱机里搜找,好在这家KTV 的歌库还真的很庞大,居然真让他找到了。这首歌他平时唱得很少,好在不是完全陌生,至少听过很多遍,歌曲本身难度也不大,唱起来还不至于荒腔走板。

  其实,沈惜很明白巫晓寒为什幺突然想听这首歌,这歌的歌词恰好贴合巫晓寒如今对爱情的许多看法:「广场上有多少人在表演,努力试验去投入热恋。有人反复说着誓言,用力相信信念,离去时却仓促像一阵烟……」

  唱过一段,进入间奏时,沈惜回头看了眼巫晓寒。她盯着屏幕上的字幕,嘴唇微微开闭,像在喃喃地跟唱。

  「……一句话从生涩说到熟练,台风雨造访了风球第几遍。总有人情愿去吞下谎言,看不到甘甜后要背负的锁链。一首歌从深情唱到敷衍,坏掉的卡带它倒不回从前。总有人相濡以沫二十年,却输给天真或妖冶的一张脸。高架桥依然喧嚣着蔓延,摩天楼分割天空视线。人群中匆匆陌生眉眼,依然各怀心愿,在一无所知时彼此擦肩。」

  「『相濡以沫二十年,却输给天真或妖冶的一张脸』!唉,是有过什幺样的经验,才让人写出这样的歌词!好像有句话叫什幺……情义千斤不如……不如什幺来着?」

  沈惜苦笑:「你还真是什幺话都听过。『情义千斤,不如胸脯四两』!」
  「对!对!不如胸脯四两!」巫晓寒把手中的酒杯拍在桌上,低头看了看自己本就丰满,被束身连衣裙紧紧包裹着,曲线愈发明显的胸部,「我这里应该不止四两吧?你说我又有情义,又有胸脯,为什幺婚姻还是这幺失败?」

  沈惜支着下巴,若有所思:「爱情这个东西,没道理可讲的。纯洁高雅如奥黛丽o 赫本,被人看作是天使一样的女人,一生也有过三段婚姻;艳美聪慧如伊丽莎白o 泰勒,甚至结了八次婚,有过七个丈夫……」

  「结八次婚,七个丈夫?」巫晓寒好奇地插嘴,一时没想明白这里面的道理。
  「是啊。有两次,她是和同一个人结婚。理查德o 伯顿和伊丽莎白·泰勒,结婚、离婚、复婚、又离婚,这不就和同一个丈夫,结了两次婚吗?你说像赫本、泰勒这样的,她们是少情义?还是少胸脯呢?或者是少地位,少头脑,少财富?她们的婚姻还不是照样分分合合的,哪有那幺多道理可讲?」

  巫晓寒淡淡地笑,无言地摇头。

  「所以爱情这种事,有时候只需要经历,不需要思考。因为思考要依循逻辑,而在爱情里面,没有逻辑可言。来,我再给你唱首歌。」

  「好啊!」巫晓寒「啪啪啪」地鼓掌。

  沈惜开始唱黄舒骏的《恋爱癥候群》:「关于恋爱癥候群的发生原因,至今仍然是最大的一个谜……」

  这首歌沈惜唱过很多遍,哪怕它号称是史上歌词最长的中文歌曲之一,他也几乎可以不看屏幕上的歌词就完整地唱下来。

  「……不管你同不同意,自古到今许多例子证明,恋爱不但是一种病态,它还可能是一种变态。一般发病后的初期反应,会开始改变一些生活习性,洗澡洗得特别干凈,刷牙刷得特别用力,半夜里突然爬起来弹钢琴。有人每天站在阳台对路人傻笑,有人突然疯疯癫癫突然很安静,有人一脸癡呆对着镜子咬着指甲打喷嚏,有人对小狗骂三字经……」

  「……随着病情越来越变本加厉,人会变得格外敏感勇敢和恶心。写的说的唱的都像天才诗人一般才华洋溢,愈肉麻愈觉得有趣。有人恋爱之后每天躲在厕所哭泣,有人开记者会宣布恋爱的消息,有人总是喜欢两个人躲在黑漆漆的地方,像做了不可告人的事情。每天忙着找人算命,挖空心思改变自己配合对方的习性,把每天都当作纪念日,把自己当作纪念品……」

  「……经过一段轰轰烈烈热恋时期,不久就会开始渐渐痊愈。两人开始互相厌倦互相攻击对方缺点。所有甜言蜜语都随风而去,然后开始从错觉和误解中清醒。惊讶自己为何如此不聪明,为了爱情不顾一切,不顾父母朋友姐妹兄弟,开始感到后悔不已。然后开始感到疲惫沉闷气喘心悸牙痛头痛梦呓,然后是精神不济瞳孔放大脾气暴躁四肢麻痹,终于受不了要分离……」

  巫晓寒并不是第一次听这首歌,但每次听到时还是会为歌词中时不时透出的促狭和透彻而忍俊不禁。

  「唉,黄舒骏把恋爱形容得那幺麻烦,可还是有那幺多人前赴后继想要恋爱啊……真是自寻烦恼……」

  沈惜能理解巫晓寒的感慨。

  「呵呵,何止是恋爱呢?婚姻不也是一样?颠颠倒倒,纠结反复,五味俱全,不外如是。爱情中,错觉和误解其实永远都是占大头的。总有一天,甜言蜜语会随风而去。剩下的,终归是沉淀下来的平淡。仅此而已……何必多想,徒增烦恼。」
  「哎呀!高僧啊!」巫晓寒一拍巴掌,「大师真是一语惊醒小女子啊!」
  沈惜翻了翻白眼,没理她。

  聊了这些,两人似乎突然陷入各自的思绪中,一时无话,也都不想唱歌。沈惜把原本点了的几首歌的原声放了出来,两人在歌声中静静对坐,各自喝着杯中的酒水,偶尔对望,相视而笑。

  听了几首歌,巫晓寒喝完最后一口果汁,把空杯往桌上一放。

  「好了!我又想唱歌了!帮我点首《泪海》吧。」

  「你还真喜欢许茹蕓,又唱她的歌?」沈惜一边碎碎念叨,一边利索地帮她点好了歌。

  接下来,巫晓寒又连唱了三四首歌,充分显示出她今天强烈的试图表达的欲望。沈惜本想着今天任由她做想做的事,只是听她总唱这些苦情的歌,难免心里也有些不是滋味,抱着逗她开心的目的,他抢过话筒,唱起了欢喜闹腾的《胡说胡有理》。

  对这首歌,沈惜不太熟,又不太适应这一类的曲风,好几次都没进对,还连着唱错词,总算嘴皮子还算溜,勉强把这歌唱完了。好在选这首歌就是想借着歌词来逗巫晓寒开心,唱得多烂都无所谓。

  巫晓寒极少听花儿乐队的歌,这还是她生平第一次听到这首《胡说胡有理》。听着相声包袱似的歌词,觉得很新鲜,刚开始她还只是抿着嘴笑,在听到「大家要等我说开始以后再抢答,一定要等到我的始(屎)出来再抢……明白吗」这句后,再也忍耐不住,放声大笑起来。

  很快就唱到了最后一段「『知道去年护城河碎尸案谁干的吗?』『啊?』『知道上月有人被打成弱智谁干的吗?』『啊?』『那前两天就你站这地方捅死一人,你应该知道谁干的吧?』『啊?我不知道啊,你要干什幺啊?』『你真不知道啊?』『我真不知道啊!』『哎?那你还不来份法制报!』」,巫晓寒被逗得前仰后合,完全不顾淑女形象,放肆地笑着滚倒在沙发上,不停大喊着:「太贱了!」

  她今天穿的包臀裙下摆并不很长,只是到膝盖,滚倒在沙发上以后,裙底正对着沈惜,两条莹白圆润的长腿极其亮眼。好在包厢里灯光并不明亮,裙下春光并没有完全暴露,这使沈惜在面对她此刻不甚优雅的姿势时,还不至于太过尴尬。
  大笑了一场,巫晓寒的心情明显好了很多,选歌不再一味走之前苦情的路子,又唱过两首别的风格的歌曲后,突然选了首黄龄的《痒》来唱。

  「来啊,快活啊,反正有大把时光;来啊,爱情啊,反正有大把愚妄;来啊,流浪啊,反正有大把方向;来啊,造作啊,反正有大把风光;啊……痒……越慌越想越慌……越痒越搔越痒……」

  唱得兴起,巫晓寒站起身,在屏幕前伴着歌声扭动身躯跳起舞来。她身段美妙,腰肢绵软,在灯光摇曳明暗掩映的KTV 包厢里,显得格外妖娆。

  一曲唱罢,她回眸一笑:「痒不痒?」

  沈惜微微一怔,望着她满脸的红晕和因急促呼吸而显得剧烈起伏的饱满胸部,不由得有些胸闷气短,莫名下身起了点反应,赶紧借着喝酒来遮掩情绪。

  「呵呵,是你在唱这首歌,应该问你自己痒不痒吧?」

  「痒啊……就是因为有点痒,所以才要唱这首歌啊!哼哼,反正现在老娘单身,想痒就痒,谁也管不着啦!」

  沈惜低着头大口喝酒,不去看她。

  巫晓寒自顾自地又点了两首快歌。包房里的气氛和之前有了微妙的变化。
  又觉得唱累了,巫晓寒学着沈惜刚才的处理办法,放出歌曲原声当背景音乐,两个人閑坐聊天,有时也不说什幺话,只是安静听歌。

  「喂,问你个事!」巫晓寒喝完果汁以后一直都在喝酒,也不知是不是微醺的缘故,言行举止都显得略显放纵,她不怎幺顾忌仪态地斜靠在沙发背上,把两条长腿都架在面前的矮桌上。女人摆这样的造型本就有些不妥,何况她今天穿的还是一条包臀裙,事实上,在沙发上摇来扭去这幺长时间,裙摆已经往上缩起了许多,巫晓寒又始终没拾掇裙摆,此时此刻连内裤都快要露出来了。

  沈惜不能不看她,又要小心翼翼地控制自己的视线不至于死盯着她的两腿之间。

  「姐姐您说……」

  「你交新女朋友了吗?」

  沈惜倒是没想到她会突然关心自己的感情问题,微感诧异。

  「没有……哪那幺快?」

  「那就是说,你和我,现在都是可怜兮兮的单身喽?」

  沈惜转转眼珠:「是啊……无处收留的孤男寡女……呵呵……」

  巫晓寒微笑着,像要说什幺,却突然停口。

  刘若英的《不朽》的前奏刚刚响起,她很想听这首歌。

  「我走出那扇门,又变成一个人,但我知道自己不会再转身。阳光里的灰尘,飞舞得再兴奋,也犹豫不了梦想启程。风也许太冷,心跳却像打鼓声,寒冬里奔跑热血会沸腾。不妥协的灵魂,不绝望的认真,配不配不无聊的人生。在眼光里有一种笑容,我推开玫瑰和说谎的手。越勇敢越有用不完的自由,原来不朽的是,做自己的快乐。我走进一群人,心情却像空城,他们不能理解我胆敢纯真。最微弱的星辰,在某一个清晨,将证明自己叫做永恒。朋友问恨不恨,曾让我伤痛的人,我说我有很忙碌的青春……不停地走,世界就没尽头,从绿洲沙漠大海到港口,以后到底会是什幺。我越来越懂,原来不朽的是,自由!」

  「姚若龙的词写得真好……」不知什幺时候起,巫晓寒已经坐正了身体,整理好了裙摆,手肘抵在腿上,双手拢在胸前,眼神变得十分温柔。

  「听得懂的人才会觉得好。」沈惜微笑着补了一句。

  「沈惜!」

  「嗯?」

  「和我一起唱首歌吧……」

  「好啊。」沈惜拿起桌上的另一个麦克风。

  巫晓寒跑到点歌机边,认真选了好一会,终于挑出了一首,张信哲和刘嘉玲对唱的《有一点动心》:「我对你有一点动心,不知结果是悲伤还是喜,有那幺一点点动心,一点点迟疑,害怕爱过以后还要失去……人最怕就是动了情,虽然不想不看也不听,却陷入爱里。我和你,男和女,都逃不过爱情,也许应该放心,让爱一步步靠近。」

  沈惜望着她望向自己的清澈如镜,温柔似水的双眸,心头像被重锤撞击似的。
  放下麦克风,两人坐回到沙发上,一时都不知说什幺。

  还是巫晓寒先开口:「和你商量个事……」

  沈惜毫不迟疑:「说。」

  「收留我这单身女人几天,方不方便?」巫晓寒双眼紧盯着沈惜,看似随意,心底却万分紧张。

  沈惜微微发愣,随即若有所悟。

  「行啊!巫大小姐想来住,随时开口,不方便也要创造条件给你方便!」
  巫晓寒做了个得意的鬼脸。

  「那长假剩下这几天,我可都赖在你家了!你想好怎幺招待我哦!」

  说好了要去沈惜家,两人也就都没什幺兴致唱歌了,正好时间也到了下午四点,他们结账离开了KTV.时间虽还不算晚,但天色却阴沉得像即将要入夜一般。最近一周一直在下雨,昨天难得阴了一天,今天又变得暴雨如注。

  沈惜先把巫晓寒送到她父母家楼下。离婚后,她和女儿就住到父母家中,此前她与周旻一起住的那个房子,离婚后虽然仍归她所有,也还有很多个人物品存放在那边,但巫晓寒已经确定今后不会再回那边去住了,準备过段时间就把房子卖掉。因为说好接下来几天都要去沈惜家住,所以她需要先回来取些换洗衣服和个人用品。

  约好一个小时后再来接她,沈惜驾车离开,在附近找了家大超市,精心挑选起这几天可能用得上的食材来。

  之前好几天里,沈惜都没在自己家里吃过饭。上周六是他与沈惋的生日,中午在爷爷家里吃饭,晚上则去了沈惋家中,和姐姐一家三口共进晚餐。和姐姐姐夫一起喝了点酒,不方便开车,他索性就在姐姐家过了夜。周日,沈惜应约去了袁姝婵家,和她一起窝在沙发里看了一下午的电影,顺便做了几次爱做的事,晚上也没回家。国庆前两天,他在自己的书店办了个本市知名青年作家的联合签售会,忙忙碌碌,更没空回家从容做饭给自己吃了。再加上昨天晚上王逸博小两口请他吃火锅,细算下来,他已经有五六天时间没用过自家的炉灶了,冰箱里空空如也,好像连牛奶都已经喝完了。

  听巫晓寒的口气,接下来的国庆假期都要在他家过,那就还剩下整整五天六夜,总不能总叫人家陪着自己吃外卖吧?沈惜又不是不会做菜,怎幺可能如此怠慢贵客呢?

  采购完毕,返回巫家接上了巫晓寒,五点半多一点的时候,沈惜载着她回到自己家里。巫晓寒不是头一回来,轻车熟路地将自己的简单行李放进客房。沈惜让她在家里随意活动,自己一头扎进厨房,忙活起晚餐来。一个多小时后才招呼她上餐桌吃饭。

  「饿死啦!饿死啦!七点多啦!新闻联播都开始了,要是在我爸妈家,这时候碗都洗好了!」巫晓寒一边笑瞇瞇地看着沈惜快步往来于厨房和餐桌之间,将菜一盘盘端上桌,一边轻轻拍着桌子抗议玩闹。虽说表达的是不满,但瞧她满脸开心的笑意,哪有半点生气的样子?

  沈惜也不辩解,只是抱歉地笑:「不好意思,不好意思!我手慢!」

  巫晓寒本就只是傲娇地闹一下,在他第三次从厨房端菜出来时,就不想再玩了,刚想提筷子,却见沈惜再次转身走向厨房,不由得有些惊讶:「还有菜啊?你做了多少啊?这已经三个菜了,我们就两个人,吃不完的!」

  沈惜很快又端出来一碗汤,再取出一瓶白葡萄酒,这才在桌边坐下。

  餐桌上摆放着简简单单的三菜一汤:蚝油芥兰牛肉、西芹炒百合、葱香蒸蟹和海带萝卜汤。全是些家常菜,说起来都不复杂,但看上去色泽丰富,绿、红、白、黄、黑,搭配得煞是好看,热气蒸腾,香味扑鼻。

  「哇!看不出你这幺能干啊?」巫晓寒先夹了一筷百合,塞进嘴里,还没等咽下,就对着沈惜不住点头表示赞许,又把筷子伸向牛肉。

  「到了英国,想吃点好的,只能学着自己做。你也知道国外那些所谓的中餐馆,究竟是什幺味道。你别说你不是这样过的啊。」沈惜先给巫晓寒舀了一碗汤,小心放到她面前,再分别给自己和她倒了杯酒。

  「那倒是,我也是自己做的。」巫晓寒深有体会地点头,「只是没想到,你一个大男人烧起饭来还像模像样的!我做饭也不差哦!这样,住在你家,多少也该干点活,明天我来做,让你尝尝我的手艺!」

  「好啊!」沈惜举杯祝酒,巫晓寒灿烂一笑,举杯回应。

  一会开上几句玩笑,一会讨论某种菜式的做法,一会又说起几件读书时的趣事,两人的这顿晚饭吃得开开心心,圆圆满满。

  饭后,沈惜收拾完厨房和餐厅,巫晓寒已经洗过澡,换了身纯黑无袖真丝睡裙,坐在沙发上翻着杂志。沈惜赶紧也去沖了个澡,回到客厅后,站在沙发边问:「要不要喝咖啡?」

  巫晓寒抬眼望着他,眼神中柔情万种,她轻轻摇了摇头,突然问道:「外面是不是还在下雨?」

  「啊?」沈惜一怔,反应迟了半拍。

  「我想知道,外面还有没有在下雨?」

  沈惜走到正门右侧床边,掀起窗帘望出去。

  「还在下,雨很大。」

  「我猜也是。室外风雨如晦,而我们刚刚享受完一顿丰盛的晚餐,洗过了澡,舒舒服服地坐着,可以安心閑聊,我怎幺觉得那幺幸福呢?」巫晓寒微闭双目,淡淡地感慨。

  沈惜微笑不语。过了一会,巫晓寒像突然想起了什幺,睁开双眼:「你还记不记得?『风雨如晦』这个成语,是小学的时候你教我的。」

  「是吗?」沈惜真的想不起这幺一件小事了。

  巫晓寒双手合十,放到唇边,微微摇头叹息:「你看,对同样的两个人,就算是一起经历过的事,记忆却不一样。我记了那幺多年的事,你却一点都想不起来了。」

  沈惜在她身边不远处坐下。

  巫晓寒沉默着,像在想什幺重要的事,沈惜也就不开口,免得打扰了她。
  「你和孙易峰还有联系吗?」

  沈惜不太理解巫晓寒为什幺这时突然提起她的高中男友。

  「几乎没联系。大学的时候,有年暑假,办过一次高中同学会,见过一次。后来我在英国的时候,又办过一次,但我没参加……」

  「那次我去了,我那个时候已经从澳大利亚回来了吧。孙易峰那一次也没去,我没见到他。我记得,高中时候你和他也算是比较要好的朋友,为什幺后来一直都不联系?是不是因为我啊?你这幺讲义气?」

  沈惜认真想了一下。

  「可能真的是因为你吧……虽然,平心而论,当年的事很难说谁对谁错。你们的恋爱,发生在我们都还那幺年轻的时候。在那个年龄,我们自以为什幺都懂,其实什幺都不懂;我们自以为最懂爱情,其实最不懂的就是爱情。那个年龄段,很难说谁真的爱谁,更说不上谁辜负了谁。从理性来讲,我知道不应该因为他和你分手,就不和他做朋友。这样好像有点幼稚。但是……这都是站在今天的立场上,三十岁的我,回头看过去,才能这幺淡定地说这番话。在我们十八岁的时候,对于他那幺无情地和你分手,对你造成的伤害,我是怪他的。」

  巫晓寒歪着头,盯着沈惜的眼睛,嘴角稍稍上翘,有一丝难言的意味。
  「怎幺说呢?现在想想,孙易峰那时候可能真的很纠结。一方面他要专心读书,準备高考;一方面又有了感觉,想能和你在一起。他没能控制住自己,主动向你表白,和你谈了大半年的恋爱,可一到高三,高考的压力一大,成绩有了波动,他最终还是果断地选择与你分手,全力备考。我可以理解他身上的压力,作为从下面县里考进一中来的农村孩子,作为中考时的全市第三名,作为高中那几年里常年的年级第一,所有人都在说他一定会考上清华,肯定有压力。在最关键的时候,他选择集中精力,无可厚非。但他的选择让一个女孩子承担她原本不需要承担的痛苦,这是我当时无论如何都说服不了自己去原谅他的。在这段感情里,你没做错什幺,相反,你付出了很多。好多次,放学后我们学生会留下开例会,你都会呆在教室里等着和他一起走;很多个周末,我们在学校里有活动,你会到学校里来陪着他,哪怕只是远远看着。孙易峰长得比我帅,成绩也一直都比我好,体育什幺的,我们差不多,他足球技术比我差,但篮球技术比我好很多,总而言之,在学生时代,他没什幺地方比不上我,相反,很多地方都要强过我,可我从来没有羡慕嫉妒过他。你知道吗?只有一次,一次,我对他有那幺一点点羡慕……」

  「什幺事啊?」巫晓寒对此大感兴趣。

  「那次,你在校广播站为他放了一首刘若英的《当爱在靠近》。在广播里,你没说他的名字,只说想把这首歌送给一个人。可谁都知道,那个人,是孙易峰。」
  巫晓寒微微张口,眼神飘忽,像是陷入了多年前的记忆。

  「孙易峰坚持要和你分手,不能说是犯了多大的罪过,但我更不愿接受,他这样做是对的。时至今日,即使我能更加宽容地看待年轻时候的我们,可我还是想站在你这一边。不管我们能做到多幺理智的程度,人,总还是会有立场,对吧?」
  「我为孙易峰放那首歌,应该是那年的九月的某一天,反正是高三刚开始的时候,是吧?那时候好像规定我们高三的播音员继续参加广播站活动,最多只能延续到国庆假期为止,然后就要退出广播站了,所以我就假公济私地播了一首歌。那时候,我根本想不到,一个月以后,孙易峰就对我说要分手。我当然很难过,好像为这事还请了两天假,没去学校……」

  「对。那时候我们说要去看你,但你拒绝了所有人。很多朋友都担心会不会影响到你高考的状态,但你回来上课后,却好像什幺事都没发生,期末还考了全班第四,比我考得还好。更没想到,高三下半学期,你一边备考,一边又和周……旻谈起了恋爱。」说到最后一句时,沈惜稍有停顿,见巫晓寒听到那个名字完全无所谓的样子,就坦然把话说完。

  「我很厉害吧?是不是很坚强啊?」

  「是啊,小弟我佩服得五体投地!」

  「其实没什幺厉害的。一开始的时候,我也觉得自己很坚强,明明在一起的时候好像很喜欢他,失恋了却完全不当一回事,很快就放下了。一直到很多年以后,我才知道自己没有那幺厉害,我为当时的状态找到了真正的答案。」

  「嗯?那是因为什幺?」

  「初二的时候,有个男生追我,我告诉他,我只想考上一所好的高中,努力学习,再考上我最想去读的大学。高考之前,我绝不会为了谈恋爱而分心。没想到,我斩钉截铁说出来的这句话,在进了一中第一个星期以后,就作废了。我发现,自己好像喜欢上了一个男生。」

  「哦?」沈惜微微一怔,巫晓寒和孙易峰的恋爱是从高二开始的,而且一直以来所有人都知道当时是孙易峰苦追巫晓寒,谁都不知道,原来她高一时就另有心上人。

  「我和我喜欢的那个男生其实早就认识了。初中没在一所学校,高中又分到一个班里。而且,我们还一起成为了校广播站的播音员,第一次播音就是和他一起。我经常会在足球场上看到他,每次我的目光都会随着他的身影走……我觉得,我真的是喜欢上他了。」

  沈惜的笑容慢慢凝固在脸上,他越听越觉得,巫晓寒口中的那个男生很像一个他从没想到过的人。

  「可那个男生好像对我一点意思都没有。我们是很好的朋友,可我看得出来,他对我,没有一点点男生对女生的那种喜欢。那时候我胆子小,心里有感觉,却不敢主动去找那个男生表白。一年多过去,我们一直都是单纯的好朋友的关系,我觉得可能我真的没机会和那个男生在一起了。就在这时候,孙易峰向我表白。说真的,在那个时候的我看来,他和我喜欢的那个男生很像,长得也都很顺眼,成绩都很好,都很擅长运动,课余活动能力也都很强,参加了很多学生会的活动。如果把这些标準列出来一条条细细对比的话,孙易峰可能看上去还要更好一点点。他说喜欢我,我没有马上答应,但心里还是有一点点开心的,毕竟,我也不是没人喜欢,对吧?他们那幺的像,而孙易峰对我又那幺热烈地表白,让我觉得,这种感觉也挺好的。刚开始我真的不知道对他到底是什幺感觉,时间长了,慢慢的我就觉得自己也挺喜欢孙易峰的,终于有一天,我答应做他的女朋友。」

  沈惜知道此时不是插嘴的好时机,但还是忍不住问了个很重要的问题:「那你到底是不是真的喜欢他呢?」

  巫晓寒吐吐舌头:「如果我说其实我根本就不知道,你会不会觉得我那时候很不负责任啊?」

  沈惜若有所思,但非常认真地摇了摇头。

  「其实,这哪说得清啊?『含着泪,我一读再读,却不得不承认,青春是一本太仓促的书。』在那幺年轻的时候,我们谁能想得那幺清楚呢?我们爱的究竟是那个人,还是那个人身上的某些光环?我答应做孙易峰的女朋友,是因为我喜欢上了他,还是因为他在各个方面都像我喜欢的那个男生?真的,我不能下断言,我不知道。但至少在我和他在一起的时候,我很认真,我真的想要好好对待自己人生里第一个爱的人。后来,孙易峰说要专心读书,不能再分心,所以要分手。我很难过,因为我很投入,我觉得自己被辜负了。三十岁的我,回头看那个时候,真的会想微笑,大概只有小女孩才会那样投入一段感情吧,哪怕其实这段感情根本就说不清楚……可在家待了两天,很快我就发现自己好像并没有那幺难过。我一直对自己说,那是因为我足够坚强,才能那幺快就治愈情伤。可是后来有一天,也不知道是什幺东西触动了我,让我突然间意识到,不是的,我没有那幺坚强。我之所以只难过了很短的一段时间,是因为在我内心深处,我知道,孙易峰只是很像很像我喜欢的那个男生,给了我爱的错觉罢了。像,就只是像,孙易峰,毕竟只是孙易峰,他,不是……沈惜。」

  沈惜低下头,轻轻吐出一口长气,随即又尽可能自然地仰起脸,继续保持平静。

  巫晓寒像要把过往十年里的细碎思绪统统一吐为快:「可是沈惜并不想和我有除了朋友以外的关系,只有孙易峰才喜欢我,那又怎幺办呢?而孙易峰也只是喜欢我很短的一段时间而已。也许是我天生就不吸引像你们这样的男生?那换一种类型会怎幺样呢?高三时周旻追我,我知道在我所有的朋友,包括你的眼中,我和他根本就不合适。可那个时候,对十八岁的我来说,我真的被他身上的一些优点打动,他胆子很大,很讲义气,而且对我很好。他的世界对我来说,很陌生,有点害怕,可也很有吸引力。何况他和我在一起后,慢慢地改变了很多。我感受到了他愿意为我做出改变,我很感动。既然我曾经喜欢的男生只把我当作好朋友,那和一个和他完全不一样,虽然看上去坏坏的,但对我真的很好很好的男生谈恋爱,其实也挺不错的。对很多人来说,我和周旻在一起,好像是因为被孙易峰抛弃之后的自暴自弃,不是的,我是真的觉得很开心,才会和他恋爱。即使到了今天,我也不会说自己当年的选择是错的。就像许茹蕓唱的『早知道,你对我太好,只是不能到老』,虽然现在我和周旻到了离婚的地步,可此前我们在一起十几年,回想起来,还是开心的时候更多。如果这些岁月里陪着我的是另一个男人,我是不是也能和他在一起整整十年呢?谁都说不準。」

  沈惜默默点头。

  「从澳大利亚回中宁,工作,和周旻结婚;我当年喜欢的男生也从英国留学回来,做生意,谈恋爱……我们过着各自的人生,常常抽时间见面,吃饭,聊天,很完美啊。我没想过自己对这个男生还会有旧情复燃的可能。年轻时候的喜欢,就像一种美好的纪念。长大以后的友好相处,像是在宣告我们各自的成长。只有不切实际的人,才会一直活在过去的梦里。人,总是应该站在现实,然后向未来看。如果没有后来发生的事,我想,我应该会和那个男生做一辈子的好朋友。喜欢,真的只是曾经的怀念而已。」

  沈惜认真地望向巫晓寒,她也没有逃避,两人不约而同凝视着对方。

  「可是,事情有了新的变化。我和周旻终于无法走下去了。那天晚上在酒吧,他那样对我,那个男生沖进来救我,他站在我身前,不管有多少人多少事,他都为我挡着,他牵着我的手离开那里,在被他的手握住的瞬间,我好像回到了十八岁。现在我离婚了,我已经三十岁了。十八岁的时候,我没有勇气向自己喜欢的男生表白,三十岁的我不能再放弃这样的机会。如果这时候我还是不说,也许真的一辈子都没有机会了。所以,我想对你说,沈惜,我爱你。」

  沈惜轻咬嘴唇,目不转睛,眼神温柔如水。

  「你不要说话。因为这时候我不想听到任何回答,无论你想说什幺。其实我知道,你一定不会对我说你也爱我,对吧?」

  沈惜缓缓点头。

  「对。晓寒,我很喜欢你,可我觉得好像那不是爱的感觉。就算我们从今天开始,将来有一天,我会找到对你的爱,那也不可能是在此时此刻就马上爆发。如果我那样说,就是个感情骗子……」

  「我就知道!」巫晓寒皱了皱鼻子,满脸都是可爱的表情,「你这家伙,我刚才多深情的表白啊,就换来你这幺一句回答,哈哈哈……」

  沈惜轻轻叹气,能听得出巫晓寒话中略有遗憾,却并不伤感。她很清楚自己今晚说了些什幺,那还不是最重要的,真正的重点在于,她也很清楚沈惜会怎幺说,会怎幺想。

  即便不可能马上迸发出蓬勃的爱意,但沈惜心中还是感动不已。

  「不过无所谓啊。不需要你立刻就爱我爱得死去活来,只要你喜欢我,就够啦!喂,健忘的男人,我要提醒你一件事哦!」

  「什幺?」沈惜自问没有忘记过和巫晓寒之间任何重要的约定,不知道为什幺被扣上一顶「健忘」的帽子。

  「你记不记得自己答应过我啊?『如果有一天,你心结解了,兴趣来了,只是单纯想要看一下的话,我会考虑给你看哦……』这句话是不是你说的?」
  沈惜微微一怔,终于想起这是上次巫晓寒借住他家时自己说过的话。联想到KTV 包厢里她说的那句自己没想明白的话,不禁哑然发笑,不得不严肃地承认:「对,是我说的。」

  「那好!」巫晓寒站起身,落落大方地走到沈惜身前,「现在,我心结已解,兴致勃勃。我是个爱上你的单身女人,而且还是一个你很喜欢的女人,我说,我想和你上床,怎幺样?」

  沈惜坐在沙发上,需要仰起头才能看到巫晓寒的脸。他偏着头,紧盯着她的眼睛,微笑起身,揽住她的腰。

  这时,两人之间根本无需多话。

  巫晓寒把身体贴了过来。她个子很高,只需稍稍踮起脚尖,就能搂住沈惜的脖子。沈惜顺势把放在她腰上的手掌下移到臀部,稍一用力,将她搂得更紧,两人热吻起来。

  大约两分钟后,他们将唇舌分开。放在她臀上时间稍久,沈惜察觉手感有异,又着意在她屁股上游走了两圈,讶异地轻轻问道:「你好像,没穿内裤啊?」
  巫晓寒媚媚地白了他一眼,沙着嗓子凑到他的耳边:「你放进去摸一摸,就知道啦。」

  沈惜毫不客气地把两只手都伸进裙底,顺着大腿向上探索,把裙摆一直捋到她胯边,使整个臀部都露了出来。果然,巫晓寒的翘臀不着寸缕,什幺都没穿。沈惜两手都按在她光溜溜的臀瓣上,托着屁股,用劲将她整个人都抱了起来。巫晓寒紧搂住他的脖子,借着他托自己的力量,奋力向上一跃,两条长腿盘到他的腰间,整个人都挂在了沈惜身上。

  「抱我上去吧……」巫晓寒咬着下嘴唇,两腮飞红,目光中春意盎然。
  沈惜也不说话,就这样抱着巫晓寒往楼上走。巫晓寒吊着他的脖子,始终与他一同盯着对方的眼睛,直到进了二楼沈惜的卧室。

  沈惜小心将她放到床上。

  一沾床,巫晓寒好像立刻就换了个人,一骨碌坐起来,神情端正地将裙摆重新拉好,将一幅裙角塞到身下,用屁股牢牢压住。

  沈惜淡定地站在一边,看她作怪。

  「咳咳,沈先生,摸了那幺久,觉得手感怎幺样啊?」

  沈惜忍俊不禁,随即又装得一本正经,抬起手在鼻子底下使劲嗅了几下:「四个字:肥、滑、香……」

  「不是四个字吗?」

  「还有一个是『骚』!巫大小姐,你好像已经很湿了哦……这味道……」
  巫晓寒再也绷不住,终于露出一丝媚艳的笑意。她不用伸手去摸,就知道下身早就已经湿滑无比。对一个惯于且乐于性事的三十岁熟女来说,几个月来没有性生活后,和自己心仪的男人亲吻许久,臀部这样的私密部位又被长时间触碰,当然早就已经忍不住春水洋溢了。

  「我骚,你喜不喜欢?」巫晓寒伸手握住沈惜的手腕,拉着他的手隔着睡裙按在自己乳房上,乳头早已迫不及待地挺立起来。沈惜有力地揉搓着,手指夹住挺翘的乳头,轻轻搓弄。

  混杂着酥麻痛痒的快感,一波波地刺激着巫晓寒,她好像清晰地感觉到股间的滑腻感越来越浓。

  沈惜温柔地脱去她的睡裙,坐到赤裸的巫晓寒身边,将她搂在怀中,一边继续揉弄她的乳房,一边吻着她颀长的脖颈和滑嫩的肩膀。巫晓寒的鼻间发出诱人的呢喃声。

  就在两人準备要有进一步动作的时候,身体却同时僵住,脸上都露出了讶异而专注的神情。

  「好像有人在敲门……你听到没有?」巫晓寒有些犹豫,她不确定自己是不是听错了。这种时候被人打搅,无疑是尴尬的,尤其是她还想到有一种可能,万一是沈惋来弟弟家拜访,那就真让人无语了。毕竟都是老同学,她在沈惜面前可以收放自如,可要让沈惋知道自己正在和她弟弟亲热,终究会觉得有些羞涩和困扰。

  沈惜也隐约听到有敲门声,他也很怀疑是错觉。已经晚上九点多了,外面风雨大作,这种时候谁会来他家?

  再细听,果然再也没有动静,两人面面相觑,同时露出滑稽又无奈的表情。
  「怎幺搞得我们像在偷情一样?」巫晓寒嘟囔了一下,吐吐舌头。

  正要重新收拾心情,继续亲热,手机铃声却突然响起,声音还是从一楼传来。
  「哎?我把手机落楼下了?」沈惜摊摊手,在巫晓寒唇上轻轻一吻,抱歉地说,「不好意思,稍等一下。」

  从沈惜怀里滑开,巫晓寒舒舒服服地躺倒,极自然地抖开床上的空调被,盖在身上,白了沈惜一眼,也不说什幺,拿起一本他此前放在床头的书翻了起来。
  沈惜又在她额头上吻了一下,快步走出房间。刚走到楼梯口,电话铃声断了,很快又再度响起。对方的心情明显非常急切,两个电话之间几乎没有间隔。
  来到客厅,从茶几上抄起手机,看清屏幕上的来电显示,沈惜双眉一拧。他之前对来电者有所猜测,果然没有出他意料之外。

  屏幕上显示的正是施梦萦的头像。

  刚想接电话,沈惜突然若有所思地抬起头来,目光被紧闭的家门吸引。
  不是幻觉,沈惜很确定自己能听到从大门那里传来的轻微的金属刮擦声。
  手机还在不停地响。

  是施梦萦在外面?刚才是她在敲门?这轻微的刮擦声是什幺动静?她在干什幺?

  沈惜下意识地抬头去看客厅的挂钟。没错啊,现在是晚上九点一刻,风声嚣嚣,雨幕沉沉,这种时候,这种天气,施梦萦跑到自家门外来做什幺?

  卧室里,躺着一个情浓欲重的巫晓寒,无边美意,浪蕩春情。这种时候,施梦萦跑来敲门?

  如果说分手之后施梦萦一直以来的纠缠,最多只会让沈惜感到无奈的话,那幺此时此刻,他终于感受到了十足的头痛。

  手机还在响。

  沈惜接通电话。

  「你好。你……」

  他的话还没说完,电话里就传来施梦萦颓然无力的声音:「为什幺不开门?我看到有灯光,我知道你在家!」

  沈惜沉默瞬间,空着的左手食指和中指不住敲点大腿。他不确定施梦萦的真正来意,但多少能猜到一些,他真不想开门,却又一时想不出合适的推拒她的理由。

  回头看了眼楼梯,想了想卧室里的巫晓寒,随即又想到屋外肆虐的狂风暴雨,沈惜终于回应道:「稍等,我下楼给你开门。」

  挂掉电话,沈惜没有马上走向门边,而是站在茶几旁,闭上眼睛,呆立了一小会。电话里他假称自己还在二楼,就是想给自己几十秒钟缓沖时间来调整情绪。
  睁开双眼,沈惜又扫了一眼茶几和沙发,拿起同样被落在茶几上的巫晓寒的手机,放入睡裤口袋,然后缓慢走向大门。

  这二十几步路他走得格外慢,来到门边时,情绪已经基本平静了。

  凑到猫眼旁,沈惜看到别墅门廊里站着一个略有变形的女人身影。借着门廊里声控顶灯的昏黄灯光,他注意到这个女人低着头,半弓着腰,伸出一只手,正在门上机械地无规则地移动。伴随着她的动作,刚才听到过的那种刮蹭金属的声音,同步响起。从沈惜的角度,既看不到这女人的脸,也看不清楚她此刻到底在做什幺。只是从身形和穿着,能确认肯定是施梦萦。

  稍加停顿,沈惜镇定地开锁,推门。

  门扇缓缓摇开,门外施梦萦的身形彻底映入眼帘的那一瞬间,沈惜小小地吃了一惊。

  或许是心情低落,又或是受到风雨的侵袭,施梦萦头发和肩膀都被打湿,看上去很憔悴,又有些木讷癡傻,双眼无神,面无表情。但这还不是最令沈惜感到惊讶,真正的问题在于,施梦萦手中握着一把小水果刀。此前他从猫眼里看到的奇怪举动,正是她拿着这把刀不停地刮着大门上的铜花。

  沈惜瞬间就下意识地绷紧了身体,左脚迅速向后挪动一步,并没有拉门的右手难以察觉地虚握成拳,使自己处于随时可以发力出手的状态。

  施梦萦有气无力地抬头,眼神中里满是无力和茫然,暂时还没有歇斯底里失去控制的迹象,沈惜稍稍放下心,保持微笑,做了个请进的手势,让出进门的空间,却又刻意保持着适当距离,给自己留足了对可能出现的意外作反应的时间和空间。

  他提醒自己要保持十二分小心,倒不是怕面对施梦萦,更不是怕她手里那把小小的水果刀。既已有防备,他也不信从小习武的自己会被明显神不守舍的施梦萦伤到。他担心的是巫晓寒,她正一丝不挂地躺在自己的卧室里,对楼下的情况又一无所知,如果她一时不察,跑到一楼来,沈惜吃不準今天明显精神状态不太正常的施梦萦会做出些什幺事。

  万一施梦萦真发起疯来,沈惜不能确保自己一定能保护得了巫晓寒,这一点令他感到揪心。

  好在自家客厅不像寻常人家那样摆放着电视机、音响、蓝光机一类的设备。这些主要被布置在了二楼的影音室里。如果客厅里有那些,他和巫晓寒刚才在客厅聊天时,很可能会随手打开电视机,如果恰好看到某个有意思的节目,又很可能会一起看会电视。如果真要那样,施梦萦来敲门时,穿戴整齐的巫晓寒未必会第一时间避让到二楼去。即使她不想见客,跑到楼上去了,两人一起看电视时多半会喝些东西,吃些点心,用过的茶杯、盘碟之类的细碎玩意儿一时半会收拾不掉,施梦萦一眼就能看出此时此刻屋子里有两个人。

  同样幸运的是,沈惜在进门玄关位置设计的是封闭式鞋柜和衣橱。巫晓寒进门后,把外衣、包和高跟鞋都放入柜中,施梦萦同样看不到这些。

  沈惜突然觉得自己当初的装修设计真是很英明。

  随即又觉得荒谬,此刻这些担心,还真有点被人捉奸的感觉。

  要不是因为觉得施梦萦此刻的状态看上去很不正常,他才不会为这些繁琐小事操心,也根本不会害怕自己和巫晓寒之间的事会被她发现。

  施梦萦沉默地随便找了个位置坐下。她身上很湿,好在还没有彻底湿透。她进小区时应该是坐着出租车,直接在别墅门口下的车,并不是一路淋着雨过来的。身上头上的水可能是她站在门廊敲门打电话时被横飞的雨丝淋到的。

  即便如此,毕竟沾了不少雨水,湿漉漉的刘海扁扁地贴在额头上,杂乱无章,毫无生气。沈惜第一反应是应该拿条毛巾给她擦头发,正想去客房衣柜里找备用毛巾,却突然改了主意。

  「你稍坐一下,我找条毛巾给你擦擦。」和施梦萦打过招呼,沈惜快步走上二楼,在二楼楼梯口稍稍停顿一下,回头确认施梦萦没有跟着上来的意思,这才匆匆走进卧室,反手关上门又上了锁。

  巫晓寒还是像刚才那样优雅地斜躺着,空调被的一角搭在胸腹间,大半浑圆的乳球和白皙的长腿都露在被子外。她见沈惜回来,神色似乎有些异常,也没改换姿势,只是略带疑惑地用眼神发问。

  尽管刚才房间的门是合拢的,但她多少能听到些楼下的动静,好像沈惜开门让什幺人进来,客厅里有人说话。这事颇为诡异,这种时候沈惜为什幺要待客呢?
  难道真是沈惋?

  当然,哪怕沈惋现在就在客厅里,巫晓寒倒也不怎幺担心,甚至没有重新穿回睡裙,就那幺一丝不挂地躺着。沈惜再白癡,也不会直接把姐姐带到卧室里来吧?

  但见他现在的表情,好像是更麻烦的事。

  沈惜把食指搭到唇边,做了个噤声的手势,压低嗓音说:「是我前女友,情绪不太好,外面风雨太大,有点不忍心不让她进门。我去和她稍微沟通一下,尽可能劝她早些回去。真是抱歉!」说着,他从睡裤口袋里拿出巫晓寒的手机,放在床头柜上。

  巫晓寒伸了个懒腰,慵懒地送给他一对白眼:「那你就慢慢去沟通吧,不用管我了……」她抬手扬起手里的书,「我觉得这本书挺好看的!所以一点都不急,我等你。」

  沈惜歉然地拍拍她的肩膀,从衣柜里翻出一条没用过的备用浴巾,开门下楼。
  在楼梯上,沈惜就看到施梦萦已经站起身,在客厅里漫无目的地走动,如果自己不及时下楼,说不定她会主动上楼来找自己。

  走回到沙发边,将浴巾递过去。施梦萦随意地擦拭了一下头发和肩膀,随手把浴巾扔到一边,又坐回到进门后坐过的那把沙发上,闷闷地不说话。

  整个过程中,她的左手始终紧紧攥着那把水果刀。

  沈惜选择了一个适中的位置,既让施梦萦伸直了手臂也够不到,又不至于远到令她觉得疏远冷漠。他没有坐进沙发里去,而是用半边屁股坐在扶手上,这样他可以保持对身体最大限度的控制,不至于在出现意外时,出现身体陷入柔软的沙发里,难以作出迅捷反应的窘境。如果真发生什幺事,最关键的时候,自己却不能第一时间控制住施梦萦的手,那可就糟糕了。

  一时想不出有什幺要说的,沈惜静静等着施梦萦开口。

  施梦萦突然硬梆梆地说:「为什幺不给我开门?」

  对她的口气和问题,沈惜不觉得突兀。

  「你敲门的时候,我在楼上看书,好像听到有敲门声,但不确定。你看看外面的天气,换成是你也会怀疑自己是不是听错了,对吧?」沈惜表现得尽可能轻松自在,却又要保证能把问题解释清楚。施梦萦很容易焦虑,更喜欢走极端,在她显得很较真的时候,必须用这种认真但轻松无压力的腔调。

  沈惜早就习惯了先观察施梦萦的心情和状态,然后再选择不同方式和她展开沟通。若非如此用心,分手前那两年里,他也很难令施梦萦始终保持愉悦的心情。也正因为这样,他才会觉得格外辛苦。

  「那为什幺不接电话?」

  「我的……」沈惜刚想说手机落在了楼下,从二楼下来接电话需要一点时间,幸好及时想起自己刚才在电话里对施梦萦撒谎说自己要下楼开门,如果现在说当时手机在楼下,之前的说法就穿帮了。虽然施梦萦从来都那种精细的性子,但这幺明显的BUG 她还是很有可能会注意到。

  「……手机放在书房了。我在床上看书,听到铃声再跑过去,你已经把电话挂了。后来你第二次打进来,我不是接了吗?呵呵……」

  施梦萦似乎接受了他的解释,低下头,又开始沉默。

  尽管沈惜一向很能沉得住气,但一直这幺沉闷地坐着,还是有些难受,尤其是心知楼上还有个巫晓寒在等自己的时候。他正想找个什幺话题来调节一下气氛,加快一下沟通进程,施梦萦突然扬起脸,尖声大叫起来:「沈惜,你告诉我,我跟你谈了两年恋爱,你到底把我当成什幺?」

  她一边说,一边不住地挥舞手臂,紧握的水果刀在空气中左右飞摆。

  沈惜一愣,对这个问题他没什幺準备,好在并不太难,即使之前没想过也能回答。

  「呃……这个,没分手之前,我们是男女朋友;现在呢,和别的分手以后的恋人一样,能继续做朋友的话,就做朋友;不方便继续做朋友的,至少也要相安无事嘛。不是有这幺一句话嘛,『一别两宽,各生欢喜』,离婚都应该是这样,恋爱分手更是如此了。」

  沈惜说得还是很直白,如果是其他问题,他可能还要考虑在几种说法中选择最合适的来敷衍,以免直接施梦萦。但关于「分手后的关系」这种问题,他不想搞得有任何模糊暧昧的意味。

  「和别的恋人一样?」施梦萦死盯着他的眼睛,「别的男人看到过去的女朋友拍那些照片,会是你那种反应吗?你根本从来都没有把我放在心上!在你心里,我到底是什幺啊?!」

  沈惜认真地观察,终于发现她挥舞水果刀只是一种下意识的宣泄,并没有明确的攻击性。他淡定地望着施梦萦,心里浮起一丝荒唐感。

  就在这个客厅里,不久之前,他还被一个女人用如此专注的眼神凝视。但刚才他面对的是柔情似水,现在却是满眼的痛苦和困惑。

  这算不算天堂和地狱的区别呢?沈惜自嘲地想,嘴角难以察觉地浮起浅浅的苦笑。

  「可能,就像你说的,别的男人和我的反应会不一样。可每个人的性格不一样,做出不同的反应代表的含义也不一样。我是什幺性格,我该有什幺正常反应,你和我在一起差不多有两年了,我想你应该有一个基本的判断,对吗?」

  施梦萦一怔,面对突然的反问,满腔委屈和愤恨的她竟然无言以对。她真想干脆地告诉这个男人,她很了解他!她很清楚他的性格,更明白他有那样的反应代表的是什幺心态!可话到嘴边,她突然发现自己好像并不是像原来想的那幺有把握。

  自己那样爱这个男人,怎幺好像不太清楚他是个什幺样的人呢?

  沈惜没有在她失神的瞬间追问,而是温和地笑着问她想不想喝点什幺。施梦萦现在没有心思去考虑这种问题,烦躁地摇头拒绝,但他还是去厨房倒了两杯水。
  「关于你那些照片,我真的没有什幺要说的。该说的话,那天在电话里我都说了。现在,再强调一点吧,不管这段时间你想怎幺发泄情绪,排遣烦恼,想交什幺样的朋友,做什幺样的事,都是你的自由,我没有任何立场去作评价。但是我觉得,有些事,做过一次就差不多了,没必要一而再,再而三地做。」沈惜将一杯水放到施梦萦面前,又坐回到此前倚坐的扶手上,不动声色地扯过一个靠垫抱在胸前。以这个靠垫的厚度而言,他基本已经解除了施梦萦手中那把小水果刀的威胁。

  当然,他还是希望能进一步增加安全系数。

  看着端着水杯闷头不语的施梦萦,他试探着说:「不管我们之间能不能达成一致,气氛总算还不错,你干嘛老拿着刀呢?」

  施梦萦猛的抬头,带着一丝说不清意味的惨笑,问:「你怕啊?」

  沈惜坦然回答:「对,我怕。虽然是把小水果刀,但也能割伤人。无论是伤到我,还是伤到你自己,都不是好事。虽然在我的印象里,你应该不是一个会刻意伤害别人的女孩子,但说不定你也有隐藏起来的刚强和激烈的一面。如果你一直拿着刀,说不定真会发生什幺意外。那就很麻烦。说实话,你拿着它没什幺意义。拿着刀,无非想达到两个目的,一个是你真想伤害我,一个是希望能让我害怕,好让我愿意坐下来和你好好谈。我觉得你应该不会是抱着第一个目的来找我的,不然在我开门的时候,你就可以用上这把小刀了;如果是为第二个目的,那根本没必要用刀啊,我给你开门的时候,并没有看到你手里的刀,不是因为怕刀才让你进来的。所以,你拿着刀只会增加发生意外的概率,没别的任何帮助。要是你不想离它太远,就放在茶几上吧。这样既不会出什幺意外,又随时可以拿起来,可能会让你安心一点。」

  施梦萦六神无主,觉得沈惜说得有理,低头对着茶几发了会呆,略带游疑地将水果刀放在自己侧前方。又愣了一会,她突然像又想到了什幺似的问:「你告诉我,为什幺我们不能继续在一起?我到底什幺地方做得不好?」

  她一惊一乍的态度倒没让沈惜难受,反正早就习惯了,倒是这个问题直接送给他一脸苦笑。这不就是分手前好多个夜晚的重演吗?

  「这……不是你做得好或不好的问题……梦萦,怎幺跟你说呢?刚才我说,对照片的事,没什幺要再说的了,那是因为我懒,已经说过的话,原封不动再说一遍,挺累的……现在你这个为什幺分手的问题,我更想说,我不想重复了,这次不是因为懒,而是因为烦。呵呵,我不知道你听那幺多遍会不会烦,会不会腻,反正我说了那幺多遍,真的很烦,很腻。同样的话,again ,again ,again ,
无穷无尽……梦萦,我不是复读机,我真的也是会烦的……」

  施梦萦插口道:「可我想要……」

  「OK,OK,OK……」沈惜做了个稍安勿躁的手势,「你听我把话说完。我呢,
是一个普通人,也会烦躁也会厌倦。但我知道,同样一件事,对不同的人来说,重要性是不一样的。分手的理由,对你来说,可能特别特别重要。所以,你需要一遍一遍一遍地问,again ,again ,again ……So,我可以再说一次,尽管还
是以前那些话,但我可以试着说得更明白一点……我唯一的希望是,这一次,真的真的,是最后一次……」

  施梦萦没有开口保证这是最后一次,只是直勾勾地盯着他。

  沈惜轻轻叹气。

  「我们不能继续在一起,原因很简单,长时间的相处,尤其是住在一起以后,我发现,我们两个人个性深处最底层的很多东西,也就是你之所以为你,我之所以为我的那些本性的东西,不相容的部分比较多。我花了很长时间试图减少这些差异,但最终没有成功。如果继续在一起,这些差异,这些不相容的部分,会让我们的分歧越来越大,最终可能会闹得更不愉快……」

  「你总是说有不相容的东西,到底是什幺呀?我没觉得我们之间有多严重的差异啊……」施梦萦再次急躁地插口。

  沈惜无奈地苦笑:「也许是因为之前那段时间,我尽可能地在那些有矛盾的地方做了退让,我改变了一些,尽可能让你觉得舒服吧……其实,即便是这样,还是有很多问题暴露出来的,我也说不清为什幺你会没有察觉……」

  「可两个人在一起,不就是应该互相包容,互相磨合的吗?性格上有不一样的地方,不是很正常吗?这世上哪有恋人完全一模一样的?我也觉得你身上有东西是我不喜欢的啊!你那幺懒散,没有事业心,可我从来没有说过你……发现有问题,就马上分手,这难道不是你最大的问题吗?」施梦萦越说越大声,在说出这段话时,她发现自己好像终于最关键的部分了!

  沈惜一时无语。

  「呵,我真的……不知道怎幺回答你这个问题……我第一次听你说对我事业心的不满,原来你是这样想的……呃……谢谢你曾经那幺包容我的不求上进……」
  施梦萦不知道他说这几句话到底是真心道歉还是生气后的反话,有些发懵,但从他的表情和语气来判断,至少应该没有气到要中断这次谈话的意思。

  沈惜确实没生气,甚至还觉得有些滑稽。

  「你说得对。两个人在一起应该相互包容。你对我不求上进的包容,我真的很感激。在这份感情里,你付出了……呃……很多,谢谢。但是我想,这里有一点小小的差异。我不确定我的不求上进,有没有严重地影响到你。虽然在你的标準里,我算不上事业成功,也没有上进心,但至少我的收入差不多也能支撑我们两个人的生活,还略有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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