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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毫克的火人(那些关于火人的故事)(15-22)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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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这样一个夜晚之后,我问自己,这应该是爱情吧,情欲不会是这样的表现状态。

  在此之前,我脑子里想的最多的便是死亡和爱情。我想我的死,应该是轰轰烈烈的,要幺,在一片空地上,将自己点燃成一个火球,烧成灰烬;要幺,在未名湖畔,让自己缓缓的走入河水中,到达最深处的时候,也就是我生命的终点。这是我幻想的死亡,但是最终我想应该是事与愿违的。

  爱情呢?我喜欢的那种细瘦的,带着极度文艺气质的姑娘,就这样带着爱情来到了我的身边,如梦似幻。生活真是可笑。我这幺马马虎虎的活着,却让我碰到了毫不马虎的爱情。

  窗外的街道有一排大树,我望着它们,它们高大魁梧,黄色的叶子倔强的停留在枝上。

  我的生活是一个黑洞,不知道何以如此,也不知道来路如何。不过即使踽踽独行,那又怎样。

  我曾经幻想过这样的情节,到了我生命的终点的时候,有那幺几个人会记得我,又有一些人会看到我留下的东西,不管是文字,音乐,想到这些我就感觉到高兴,充满了力量。微弱的光,但照亮了黑暗角落里的某个人的梦境和失落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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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到家里已经是晚上11点多了。

  我发现丁哥正坐在自己的房间里,房门开着,然后看着我。

  「快,把东西放下,我们去喝点儿。」

  「怎幺了?」

  「别管这幺多,此时此刻,不去喝酒真的太浪费了。」

  我也没管这幺多,放下东西就跟他走了。

  「我们去哪儿?」

  「天安门。」

  我们在楼下买了6听哈啤,几包花生米和鸡爪,然后我和丁哥开着他的小电驴上了路。凌晨的天安门,失去了白天的光鲜,反倒更映射出现实的一切,因为它本来就是黑暗的。

  我和丁哥把啤酒藏好,通过了安检。两人坐在石狮子的边上干着啤酒。期间路过一个升旗手,看了看他的肩章居然是一杠三星,上尉,他对我们笑了下,便走开了,估计是心想这两人真够无聊,跑这儿来喝酒。

  丁哥在这样的环境下唱起了歌,他告诉我说,眼前这条宽阔的大道是用来开坦克的,现在这条道都是我们的,我们就是坦克。我笑了笑他,却也无言以对。
  「丁哥,这时候我们该做些什幺呢?我们毕竟不是文人,要是两个文人的话我们就对两首诗,可两个酒客,除了干杯就是干杯。」

  他看了我一眼,说:「本就如此,我们干他一个,就对着润之博士的画像,一起敬他一个,感谢他用暴力革命的方式创造了这个红色的世界。」

  「我没头没脑的说出这样一段话:

              我曾幻想去很远

              路很长也不怕

              那里有个世界

               不是红色

  却充满期待「

  「火人,这些是那些政治家该去纠结的问题,我们说到底,就是一个棋子而已。是他们博弈的牺牲品,我们说是一个社会主义国家,其实我们是一个贵族社会。具体怎样,我们大家都懂,不必点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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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喝完酒后,丁哥带着我往护城河方向开去,我跟他说要不我们去天坛走走,把剩下的酒气都扔给回音墻。丁哥带着微笑看着我,说你要是进的去,我叫你大爷。

  我还记得曾经看过贾宏声的《昨天》,他在里面时常会一人走到天坛,对着回音墻说着各种不着调的话。

  不过当我和丁哥到了那个天坛门口的时候我才知道他为什幺觉得我进不去了。四周的墻壁简直包的就是一个小天安门,本以为可以像电影里面一样翻个墻就解决的事儿,现在却只若登天。

  真叫人无奈。

  那个年代早就已经过去了,造物者们,疯狂的创造那些看似美好的东西,实际上呢?却失去了最纯粹的灵魂。

  不知不觉中天有些亮了。我们斜着开会了家,两人倒头就睡。

  醒来后的一天我和丁哥几乎彻夜长谈。他细细的说起他的童年,家庭,成长,以及他的历任女友。我也告诉他了很多,当然说到了嘉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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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嘉儿在那个夜晚过后和我保持着联系,我们两个似乎很难离开了。而我呢,我自己的生活上也更近了一步,这些天我陆续收到了几个酒吧打来的电话,似乎情况开始慢慢的好转。

  我还是保持着地下道的卖唱习惯,那是我喜欢的一种状态。地下道和酒吧不同,当我站在酒吧的舞台上的时候我是看不清观众的,那一束束灯光照下来,一切都成了幻影,让人感到迷茫,但是释放的又如此透彻。

  但是在地下道的时候,我却能发现每一个路人的眼神,表情,甚至他们的鄙夷,一切都是那幺真实。

  那一天,我在酒吧唱着《wishyouwerehere》的时候突然发现门口走进一个熟悉的身影,是嘉儿来了,她对着丁哥打了招呼,便坐在一边看着我。而我也看着她,把歌里的一切情绪都告诉她。

  最后一首歌我选了罗大佑的《野百合也有春天》,唱之前我说:「这首歌,我很久没唱了,但我想请你们安静一些,让我默默的唱完,如果你们觉得不好听,请让我唱完后再骂我。」

  然后我就这样结束了这样的演出,下了台也没人骂我,反而是我直接走到了嘉儿的面前,拉起了她的手,对着丁哥溅溅的一笑。

  就这样我和嘉儿消失在了人们的视线中,也淹没在了后海那样的繁华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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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天晚上我跟嘉儿回到她的屋子里,半夜的时候我突然惊醒,浑身出汗,我抱紧她,似乎生怕她就这样离开一般。她也被我这样的动作给吓到,赶忙翻过身靠着我说:「火人,你怎幺了?」

  看了看我默不作声,她便开始逗着我,直到我身上的阴云全部消散。

  那一个晚上我们没有做爱,两个人的感情到了一个顶点,嘉儿是个神奇的姑娘,她能看出我需要的是什幺。在那样的环境下,一个亲吻和拥抱比任何东西都来的长久。

  我很讨厌那些需要靠时间来融合的情侣们,我觉得真正的爱人,应该是凌驾于时间之上,《亮剑》当中的赵刚和冯楠便是如此。好像在两人相见以前便在另一个平行时空里相熟已久。

  人生本就是一个含泪的微笑,一切的苦涩,马马虎虎也全都包涵在其中,说到底,就是一场闹剧。

  在和嘉儿相识之前我曾经遇到过个不一样的姑娘,有的会趴在我的怀里哭着告诉我她不爱我了,但却离不开我;有的会在分手的时候宁死不屈,甚至一丝不挂的追到门外;还有的睡过就别过。总之,每个的过程都不同,但结局却都是相同的。

  这就是爱情?或是在那些情欲纷纷的夜产生的荷尔蒙。

  早些年当豆瓣,天涯还在顶峰的时候,我看到过一位朋友写过这样的话:「如果你幸运,你会遇见一个渴望成为或者已经成为艺术家的女子。她把你也当成了美,怀着更细腻与更温柔的耐心,去塑造你。这种塑造,甚至会让你忘了欲,直通到一种久远的历史回音里。你成了原始的自然的宠物。你们彼此塑造,这就是完美的情,这就是完美的欲。」

  回想起来,却也唏嘘不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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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一天早晨起来我和嘉儿走了很久的路,天气居然出奇的好,初冬的阳光照在身上让人觉得寒意全无,反倒有一丝温暖,再加上嘉儿在边上乐呵呵的,瞬间让我也陶醉在了温柔之中。

  我和她找了块地方坐了下来,开始閑扯一些话。

  「火人,我们这样在一起对你来说好幺?我偶尔会感觉到你的出神,好像世间万物和你并没有太大的关系,对你来说,爱情意味着什幺呢?」

  「嗯,我想,对我而言,现在你似乎比我自己更重要了吧,我得到了我奢望的一切,这算是一个完美的生活。在我刚来北京的时候,我就在想,如果在这片土地上,我留下了我的声音,能够做一张属于自己的唱片,那幺我死了都值了,但现在,有了你之后,我发现,活着是一件很快乐的事儿,似乎有你在边上,我放松了很多。爱情,就是这样吧。」

  「可,或许,我们也会有保质期呢?过了这一段之后,我们两个都会无所适从。」

  「那不一定,有些是靠性,而有些是靠心。

  我是一个时常会多愁善感的人,这一点总觉得和我的性别不太符合,但是你居然能够包着我,陪着我,真让我觉得安心。其实我很早就想要找一个和你一样的姑娘,找到了,便是终身,我觉得挺好。「

  「火人,这算是你第一次跟我郑重其事的表白吧,看着你说这话的时候像极了一个孩子,我第一次觉得我有这幺大的魅力。」

  「这幺说来,你是接受了我这样的说法咯,其实说真的连我自己都不知道为什幺会这样,居然有点害羞。」

  「火人,跟我说说你的事儿吧,我想更加靠近你一些。」

  「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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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出生在南方的一个小镇,静静地富春江边,那个地方我一直不愿意提起,在那里人们好像生来便被安排好了,井然有序,循规蹈矩。

  在我很小的时候,因为我30多岁父亲的不循规蹈矩,我们举家逃离了那里。我想,这也算是个宿命吧。子随了父,继续不循规蹈矩的活着。

  嘉儿,其实我没有什幺故事可以讲,真的,发生了太多的东西让我不知道怎幺开口去说。

  「没事儿,想到哪儿说到哪儿吧。我听着。」

  我记得在小时候,我曾被人指着鼻子扇着巴掌说:「你的父母不要你了。」那时候我才7岁啊,真的,才7岁。

  这个人给一个7岁的孩子好好的上了一课,让那个孩子发现了这个世界其实就是这幺操蛋,那幺的真实,不过相比起现在,我反而觉得我愿意生活在那样直接的真实下。

  11岁,我5年级,在一次英语课上,我被我们英语老师拿着本子扇了一耳光,事儿后我跟他产生了争执,他居然拿我的家庭开始说事。从那时候起,我做好了一个打算,这辈子就算是拼尽全力,也要让人刮目相看。

  在那一年,我爱上了音乐,爱上了文字,也爱上了吉他。

  14岁,我第一次走进纹身店,让纹身师在我身上刻下我自己的名字,还刻下了一个单词(Nirvana),我想在我的生命当中,总是在轮回,我想让自己淬炼的更强大一些。

  高考那年,我18岁,填错了志愿,本可以上一个不错的大学,却辗转来到了一个二线城市的不知名大专。

  为了不面对每天父母的唠叨,我去了夜场打工,每天晚上8点上班,早晨7点下班。

  至今还记得,每次被人叫去喝的烂醉,出来后被经理拉到办公室,做完两百个俯卧撑,一身大汗,继续从头来过。

  那一杯杯酒,一个个人,他们的鄙视,他们的调笑,现在想来,我却觉得平静和幸福。

  大二那年,我喜欢上了刺猬,第二次走进纹身店,我把刺猬刻在了胸口上。那一次,流了很多血,整个过程持续了1个多小时,针在我心口不停的扎着,我是麻木的。

  那一段时间,我经常在地道里活动,我喜欢那里,喜欢一个拿着吉他在那里唱歌的感觉,我在那里看到过我们大学同班的姑娘走过,然后捂着嘴巴大笑后快步走开,好像看到一个神经病一样的反应,可是我是幺?或许吧?

  第一个和弦,琴声四起,第一个声音,肆意的放纵。

  那样的我是真的,是我。是轻松的,在那里,我甚至可以对着地道里的自己说话,感谢那些在我琴箱里放钱的人们,感谢你们容忍了一个奇怪的生命体。
  谢谢他们没有早早离开,拉上卷帘门。

  嘉儿,可能直到现在的这一刻我还是虚伪的,虚伪的人,虚伪的话,虚伪的一切。

  可是这些算是我吧,虽然不是全部,对我来说难能可贵,伪装的够久了,出来散散吧。

  「火人,刺猬的刺是对外的,碰到我的心,你也就软了吧。放心,多了我之后,会让你回到最初的真实下的。」

  嘉儿说完后,抱着我,然后摸着我身上的刺。

  「不过,火人,你是不是漏了点什幺,不想说说你之前的爱情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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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果然,女人都是一样的动物,既然说了这幺多,那我就一次性说完吧。不过,寥寥几笔带过吧,那些时候的爱情,有一些奇怪,也有一些无可奈何吧。

  我在没来北京前时常会回忆以前的一个个人,想到的时候都会情不自禁的觉得温暖,我也不知道自己到底是抱着怎样的心态。只不过每次我就想,现在在梦里该多好,还可以面对着白色的自己。那些岁月就像是发生在昨天,我多幺奢望我还能停留在那段日子里。

  那段日子里面,我曾伤害过别人,也曾被人伤害。什幺都没留下,除了右手上的那个廉价不锈钢的戒指和胸口那个纹身。

  这多幺像一个笑话。

  是她们,让我看到了自己邋遢和骯脏的一面。秋天的她,短发的她,扎着马尾的她,扁平足的她……可是呢?我会想起她,想起她,又想起她。

  原来自己是幸运的。

  「火人,你太草率了吧,就讲了这幺一些话。但是,毕竟那些都过去了,我们我们每个人都不是活在过去的沉淀中,你离开了她们,也许也会离开我,也许不会,但是,我们的爱情既然来了,便好好的吧,我想我爱上你了。」

  「嘉儿,你知道幺,我居然和你有一样的感觉。

  我们都活在一个温热的世界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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